獨居長者關懷
政府的高齡政策希望建構高齡友善的居住與社會環境,讓高齡者享有健康、尊嚴的老年生活,同時整合社區及社會福利資源,以支持維護獨居長者之關懷服務。 若有獨居關懷之需求,請以手機或室內電話撥打1957免付費電話(服務時間為每日上午8點至晚上10點),即可獲得相關諮詢及通報轉介服務。 服務對象: 年滿65歲以上(原住民55歲以上),實際居住本縣市且非居住於機構,經評估需關懷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予以列冊: 一、獨自居住且無直系血親卑親屬居住本縣市。 二、同住家屬缺乏生活自理或照顧能力。 三、其他有特殊需求者。 *服務對象之條件以各縣市規範為準,此處條件僅供參考。 服務內容: 一、電話問安。 二、關懷訪視。 三、餐飲服務。 四、居家服務。 五、陪同就醫。 六、申請生命連線緊急救援系統服務。 七、連結相關局處及民間單位提供必要之服務。 *服務之內容以各縣市規範為準,此處內容僅供參考。 執行單位: 一、本縣市相關局處(社會局、民政局、衛生局…等)。 二、本縣市各鄉鎮區公所、各里辦公處。 三、關懷獨居長者之社福團體及提供獨居長者相關服務之民間單位等。 *執行之單位以各縣市規範為準,此處說明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