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 |
長照 2.0 (舊制) |
長照 3.0 (新制) |
| 服務對象 |
65 歲以上失能者、失智者、身障者 |
擴大至全年齡失智、外籍看護家庭、年輕失能者等 |
| 服務方式 |
資源分散、需逐項申請 |
照管專員協助整合,彈性安排日照、居家、喘息、輔具等 |
| 輔具補助 |
以購買為主,額度有限 |
智慧輔具租賃補助,每 3 年最高 6 萬元,更新彈性更大 |
| 交通、營養、喘息 |
補助額度低、使用限制多 |
補助金額提高、使用場域更多元(含社區戶外),營養評估更深入 |
| 醫療銜接 |
出院後缺乏即時服務,常出現空窗 |
出院即可接上 PAC 與長照服務,減少家庭照顧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