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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資源找尋|家天使

經濟困難付不起醫藥費或健保費,是否可以申請醫療救助金?

2024-03-26

自去年以來,台灣受到疫情影響,很多民眾面臨經濟的困頓,自民國100年起,政府有制定了《縣 (市) 醫療補助辦法》,由各縣市依據自身狀況去針對符合條件的民眾提供醫療的補助金,幫助民眾渡過難關。


那些人符合補助資格?

補助對象 累計醫療支出達多少以上,才能申請補助 補助標準
低收入戶 無限制 全額
中低收入戶 近三個月所產生符合條件的醫療費用累計達新臺幣三萬元以上者為限 補助80%
非屬前二款,患嚴重傷、病,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一點五倍,所需醫療費用非其本人或扶養義務人所能負擔者。 以最近三個月所產生符合條件的醫療費用累計達新臺幣五萬元以上者為限。 補助70%


哪些醫療費用有包含在補助範圍內呢?


根據補助辦法裡面規定,目前政府的醫療補助金,主要補助項目是因疾病、傷害事故就醫所產生健保的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健保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

然而有一點要注意,辦法裡有明定以下項目並不包含在醫療補助的範圍內,小編整理如下表。

類型 不補助的項目
人工替代物 義肢、義眼、義齒、鑲牙
美容相關 整容、整形
照顧相關 指定醫師、特別護士、住院期間之看護費、病人運輸
醫療行政相關 指定藥品材料費、掛號費、指定病房費
疾病相關 疾病預防、非因疾病而施行預防之手術或節育結紮
※雖然住院期間之看護費用不在醫療補助辦法裡,但目前許多縣市有額外提供醫院看護補助,詳情可以參考《長輩住院,請醫院看護政府有補助嗎?》這篇文章。


如何取得補助?


辦法裡有說明,醫療補助以現金給付為原則,申請醫療費用補助時,應檢附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之自付費用收據正本,及醫師診斷確有醫療必要之證明文件,於出院或就醫後三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之鄉 (鎮、市、區) 公所辦理,經核轉縣 (市) 主管機關審查後核發。

需要檢附資料 申請時限 主要負責單位
1.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之自付費用收據正本
2.醫師診斷確有醫療必要之證明文件
於出院或就醫後三個月內 戶籍所在地之鄉 (鎮、市、區) 公所辦理


除了政府的補助以外,是否還有其他醫療補助來源?


除了上述的醫療補助金與醫院看護補助外,另外還有健保短期經濟困難民眾協助措施難、健保愛心專戶與財團法人醫院社福金這兩種取得補助的管道,以下一一說明。

《健保短期經濟困難民眾協助措施》

協助內容 申請條件 申請方式
分期繳納 被保險人積欠保險費及滯納金2000元以上,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者 向健保署各業務組提出申請
1.攜帶身分證、印章
2.備妥第一期款
紓困基金貸款 經戶籍所在地鄉 (鎮、市、區) 公所認定符合經濟困難資格者 向所屬的健保署分區業務組提出申請
1.攜帶身分證、印章
2.攜帶符合經濟困難資格核定通知書 (無力繳納醫療費用部分負擔者,應附醫療機構繳費通知文件)
轉介公益團體補助保險費 保險對象(在鄉鎮、市、區公所以地區人口加保)無力繳納健保費者 向所屬的健保署轄區業務組提出申請,經本署確認為經濟困難無力繳納健保費者,轉送公益團體評估:
1.攜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2.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之特殊境遇家庭、急難救助對象持有證明者。
3.因病確屬無法工作而影響生計者並檢附醫院診斷證明書。

《財團法人醫院社福金》

根據醫療法第46條規定事項,財團法人醫院、公立醫院都需要撥款一定比例的費用,作為社會福利之用,以下整理有提供醫院社福金的的醫療機構名單與相關聯繫窗口。

衛生福利部醫療財團法人醫院辦理醫療法第46條規定事項之聯絡窗口等資訊(1100924版)


若有照顧上之諮詢需求,請撥打以下客服專線,會有專人為您服務。
客服專線0800-202-555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日 08:30-24:00


參考資料

1.縣 (市) 醫療補助辦法
2.醫療財團法人醫院辦理醫療法第46條規定事項之聯絡窗口資訊
3.短期經濟困難民眾協助措施一覽表

※ 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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